吉安新聞網訊 我市自2004年開始,連續16年為一級至四級的因工傷殘人員調整傷殘津貼。2020年,為全市1228名工傷職工及家屬補發調整工傷待遇125.86萬元。
據了解,2020年,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4元;二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5元;三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7元;四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8元。
此次調整中,因工死亡職工親屬已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1元。同時,被確定為需要生活護理的因工致殘職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檔次,其生活護理費標準一律調整到統籌地區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
文/ 黃江華